“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”,这话打小就听家里老人念叨,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,搁以前,谁要是欠了钱不还,自己都觉得抬不起头。可这些年,这话却慢慢变了味,成了有些催收手里的 “紧箍咒”,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把这话甩出来,好像只要说了这句,他们做啥都占理。
更让人窝火的还在后头!有些催收哪管你逾期的背后藏着多少猫腻,只要你没按时打钱,管你冤不冤,先给你扣上 “失信人” 的帽子再说 —— 河南的徐先生,就栽在了这离谱的事儿上。
徐先生之前在上海一家网贷平台前后借了 25 次钱,每次借钱都被平台扣 “砍头息”,零零总总加起来,光被扣掉的钱就有好几千。后来有一笔 2000 块的借款,他实在没周转开,晚还了几天,催收的电话立马就炸了锅。
电话里的人开口就骂:“你是不是故意赖账?都逾期了还不还钱,一点信用都没有,就是个失信人!” 还威胁说要把他 “失信” 的事儿捅到亲戚朋友那儿,让他在老家抬不起头。
可徐先生这冤屈谁懂啊?按照法律规定,网贷平台扣的 “砍头息” 本就不算合法利息,这些钱平台本该退给他。算下来,徐先生被平台扣走的钱,早就比那笔 2000 块的逾期款多得多了 —— 说白了,不是徐先生欠平台钱,反倒是平台该退给徐先生钱,这 2000 块就算折抵进去,平台都还欠着徐先生的呢!
结果倒好,催收不管这些法律规定,不管谁欠谁的理,一门心思就盯着那 2000 块逾期款,把徐先生骂成 “失信人”。徐先生跟他们掰扯 “砍头息” 的事儿,跟他们说按规矩该折抵,可催收根本不听,要么打断他的话,要么就说 “我们不管那些,你逾期了就是失信”,简直蛮不讲理到了极点!
你说这叫什么事儿?徐先生明明是被平台坑了钱,到头来却被催收骂成 “失信人”。这些催收眼里哪有什么公平正义,哪有什么法律规矩,只要能逼你还钱,管你是被坑了还是受了冤,先把你名声搞臭再说。这种颠倒黑白、助纣为虐的催收,比那扣 “砍头息” 的网贷平台还要让人恶心!
徐先生后来也找过平台要说法,可平台要么拖着不回应,要么就让催收继续施压。他拿着自己的借款记录、砍头息明细找律师咨询,律师都说 “按法律算,你根本不欠平台的钱,是平台该退你钱”,可就算有道理,面对催收的诋毁和威胁,徐先生还是被搅得心神不宁,连家里人都跟着担心。
说实话,这些年,这些“催收”嘴里的 “失信人” 呢?全凭他们一张嘴。没有任何法律程序,没有任何凭证,就因为你逾期了几天,他们就能到处跟你亲戚朋友说 “这人是失信人,欠了钱不还”;在电话里对着你吼 “你这种失信的人,就该被人看不起”。他们哪来的权力给人扣 “失信人” 的帽子?这根本就是为了逼你还钱,故意诋毁、甚至诽谤啊!
就拿前段时间,山东的冯女士她孩子生病这事来说吧,住院费花了不少,信用卡晚还了五天。催收电话立马就来了,开口就骂 “你是不是老LAI?故意不还钱,一点信用都没有,就是个失信人”。还把电话打到他父母那儿,说 “你家孩子成失信人了,以后影响你们养老,还影响他孩子上学”。老人家一听就慌了,天天打电话催他,本来就因为孩子生病焦头烂额,这下更是愁得睡不着觉。
后来冯女士去法院查了,自己根本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那些催收嘴里的 “失信人”,全是瞎编的。可那几天,亲戚朋友的议论、父母的担心,已经让他心力交瘁。你说这催收,为了逼债,连基本的底线都没有了,把 “失信人” 当成诋毁人的工具,这不是把老祖宗的理儿往歪了带吗?
“欠债还钱” 没错,但得讲情理、讲法律。借款人遇到难处,好好沟通,商量个还款计划,比啥都强。可有些催收倒好,不解决问题,先给人扣帽子,用诽谤的 “失信人” 标签逼你就范,这不仅寒了借款人的心,更是把 “天经地义” 的规矩,变成了他们滥用的 “武器”。
说实话,这些催收哪是在催债啊,分明是在仗势欺人!他们拿着平台给的 “尚方宝剑”,不管借款人有多冤,先把 “失信人” 的脏水泼上去,把人逼到绝境。可他们忘了,“失信” 讲的是理,是法律,不是他们一张嘴随便定义的。像徐先生这样被坑了还被骂 “失信” 的,哪是失信啊,明明是被催收和不良平台联手 “欺负”!
最让人心里没底的,其实是这些天天打电话、发消息的 “催收”,他们真的是合规的催收人员吗?要知道,不管是网贷平台自己的催收团队,还是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,要开展催收工作,总得拿出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吧?可现实是,绝大多数借款人遇到的 “催收”,连最基本的身份证明都拿不出来。
你要是在电话里问他们:“你说你是某平台的催收,有啥证据啊?” 十有八九会得到这样的回复:“我就是负责这个案子的,你赶紧还钱就行,问那么多干啥!” 要么就是含糊其辞,说 “我是第三方合作公司的”,可问他们公司名字、营业执照编号,或者委托催收的授权文件,就开始东拉西扯,要么挂电话,要么就用 “再不还钱就联系你家人” 来威胁。
按说,正规的催收行为是有明确要求的。根据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》,催收人员在开展工作时,必须主动向借款人表明身份,包括自己的姓名、所属机构名称,以及受哪家网贷平台委托;如果借款人要求,还得提供委托催收的书面证明或者机构资质文件。可现在呢?很多 “催收” 连自己是谁、替谁干活都说不清楚,就凭着一串手机号,就能随便给借款人扣 “老赖” 帽子,甚至骚扰亲友,这样的 “催收”,谁能保证不是冒充的?谁能保证他们不是借着 “催收” 的名义,搞诈骗或者敲诈?
更讽刺的是,当借款人去问网贷平台 “这些催收是不是你们委托的”,平台要么说 “不清楚,可能是第三方公司的操作”,要么就干脆甩锅,说 “我们已经把债务转让了,跟我们没关系了”。可问题是,就算是委托第三方,或者转让债务,网贷平台也有义务核实催收方的资质,也得对催收行为负责啊!现在倒好,平台把催收 “外包” 出去,就当甩了个烫手山芋,至于催收人员有没有身份、会不会违规,全不管不顾,这不是变相纵容 “假催收” 胡作非为吗?
可笑的是,这些 “催收” 还觉得,只要在电话里说一句 “我是催收”,就能证明自己的身份。这逻辑简直荒唐到家了!就像你说的,要是口头自称就算数,那我接个陌生电话,说 “我是你父亲”“我是你母亲”,难道就能真成你家人了?显然不可能。身份这东西,得有实打实的凭证支撑,要么是工作证、委托书,要么是机构盖章的证明,哪能靠一句空话就认账?
从这些现象来看,不少所谓的 “催收”,根本算不上正规催收,就是非法讨债组织。你听听他们在电话里说的话:要么威胁 “再不还钱就找你家人朋友”,要么诋毁 “你就是老LAI或失信人”,甚至还有的故意泄露你的个人信息,这些行为哪一点符合正规催收的规范?分明是打着 “催收” 的幌子,干着违法的勾当。
要我说啊,那些催收敢明目张胆触碰法律底线,一会儿暴力威胁,一会儿造谣诋毁,真以为他们是自己 “胆子大”?根本不是!他们的 “底气”,全是背后的银行或网贷平台给的, 与其说这是 “委托催收”,不如说是平台在 “教唆” 他人犯罪,甚至可以说,这就是平台和催收联手的 “共同犯罪”,这才是所有问题的根儿!
你细想就知道,催收为啥敢这么横?没有平台的默许和支持,他们哪来的借款人电话、住址、亲友联系方式?哪来的底气说 “不还钱就找你家人”“让你在单位抬不起头”?这些催收手里的 “武器”,全是平台亲手递过去的。更恶心的是,平台明知道有些催收机构是 “黑外包”,专做暴力催收、虚假诉讼的勾当,还偏要把业务交给他们,为啥?因为这些 “黑催收” 手段狠、见效快,能把那些本就因困难逾期的人逼得四处借钱,平台既能拿回钱,又不用自己动手脏了手。
就像之前河南徐先生遇到的情况,平台扣了他几千块 “砍头息”,到头来还让催收骂他 “失信人”。要是没有平台的授意,催收能知道徐先生逾期了 2000 块?能知道该怎么诋毁他、怎么逼他还钱?说白了,催收就是平台的 “白手套”,平台躲在后面指挥,催收冲在前面干脏活,出了事平台就甩锅 “跟我们没关系”,赚了钱就一起分,这不是 “共同犯罪” 是什么?
还有更让人寒心的,有些银行明明知道催收在搞 “软暴力”,比如天天半夜打电话、在借款人小区贴大字报,却假装没看见。为啥?因为对他们来说,只要能把钱要回来,催收用什么手段不重要。可他们忘了,《刑法》里早就明确了,教唆他人犯罪的,要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;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还提供帮助的,也得追究刑事责任。平台把催收当 “枪” 使,难道就想躲在后面全身而退?
别再听平台说什么 “我们监管不到位”“催收私自违规” 的鬼话了。没有平台的 “授权”,催收连借款人的名字都不知道;没有平台的 “兜底”,催收也不敢随便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民法典》。那些催收的每一次威胁、每一次诋毁,背后都有平台的影子,平台是 “主谋”,催收是 “帮凶”,两者缺一不可。
现在该醒醒了,别再只盯着催收骂,更该揪出背后的平台。只有让这些银行和网贷平台为自己的 “教唆” 行为付出代价,让他们知道 “委托黑催收” 不是 “甩锅利器”,而是 “犯罪证据”,才能真正断了催收的 “底气”,让借款人不再被 “共同犯罪” 的阴影笼罩。毕竟,法律不该只罚冲在前面的催收,更该严惩躲在后面递刀的平台!